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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 2024年 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李若清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名员工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452,775,129元减少至 452,764,629元,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452,775,129股减少至452,764,62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米乐m6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章 总则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775,129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1.6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52,775,129股,均为人民 币普通股。
第一章 总则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2,764,629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1.6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52,764,629股,均为人 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辰欣药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回购注销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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